新华社客户端成都6月21日电(沈伯韩、丽娟、张亚玲)近日,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涉案货值35万余元。


  图为待销毁的部分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受访者供图

  “我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查获一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现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正式开始!”随着检察官沈拉欠一声令下,销毁行动开始。据了解,此次销毁行动涉及酒类和假酒包装材料,其中部分涉及侵权“茅台”等知名品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400余件、共计3000余瓶。


  图为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现场。受访者供图

  在销毁行动现场,工作人员展示了案件办理中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严格按照涉案财物销毁程序对销毁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并将其运往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进行销毁。九龙县检察院对销毁行动予以全程监督,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处理的法定程序,确保销毁行动依法依规开展。

  “此次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既是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成果的展示,更是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法分子的震慑,彰显了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为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强劲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检察官沈拉欠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