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等12个部门和单位日前联合印发的《迪庆州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州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实施方案》提出,以“抓好源头管控、打好技术基础、补齐领域短板、强化机制弱项、紧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安宁和谐生活环境需求。结合各类噪声特点,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循序渐进、多措并举,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提高。

  《实施方案》明确从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施工管理;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域分步治理;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系统推进噪声监测,严格监督执法;明确防治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等方面全力抓实噪声污染防治。

  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科学划定、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和调整,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推动落实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

  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加强规划引导,完善规划相关要求、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线选址要求、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统筹噪声源管控,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推广先进技术、工艺、设备。

  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严格工业噪声管理,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加强工业园区管控,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各县(市)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动态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系统推进噪声监测,严格监督执法。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